亳州路街道建立了人民調解協作聯動制度。以7個社區委員會為基礎,7個社區分為7個區,以派出所社區民警為組長,每個區都有壹個與人民調解委員會掛鉤的律所。
派出所和街道調解委員會發現的疑難隱患和糾紛信息,由警方控制停止擴大,引導至聯合調解中心。
然後由司法所主持調解工作,找出解決糾紛的突破口,派出所維護調解秩序,誌願者律師在調解過程中對當事人進行法律咨詢,讓糾紛當事人打消疑慮,從法律角度認識問題,引導其做出合理合法的決定,達成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