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零壹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和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壹十二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所以妳可以向壹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可以向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該公司稱已經申請破產。我怎樣才能知道它是否已經申請破產?網上查還是電話查?如果妳用電話查的話號碼是多少?
和他們進壹步溝通,看是否向法院申請破產或者其他事情。如果向法院申請,可以去法院查詢。
3.如果要申請強制執行,應該去人民法院幾樓還是中級人民法院?如何快速快捷的拿到錢?
到壹審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與壹審法院同級的法院。
積極與執行法院溝通,提供財產線索。
以上觀點是根據您的描述和問題進行的簡單回答,是律師的個人觀點,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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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曹景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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