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公訴律師和辯護律師的區別

公訴律師和辯護律師的區別

法律分析:無罪辯護只有兩種結果:壹種是檢察官得到法院支持,被告被判有罪;壹種是辯護觀點被法院采納,被告無罪釋放。但由於公訴案件中被告人很難勝訴,所以被告人壹味地做無罪辯護實際上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在實際操作中,律師會在看過案卷後勸說被告人認罪(被告人沒有權利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為了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護無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護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偵查和起訴。由人民法院負責審理。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國家安全機關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

第五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時壹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 上一篇:張增榮是律師事務所的法官嗎?
  • 下一篇:河南光法(南陽)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標準高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