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回答:看情況。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分別認定?大量?、?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