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量刑和賠償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由於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需要量刑。但需要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壹項規定,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傷的,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被害人的傷情達不到輕傷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