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應予立案。
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是公民人身權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無論被害人是否實際死亡,無論是故意犯罪預備、未遂還是中止的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都應當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