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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第壹”的名言警句

1.個人的案件,或者他看到的案件都不能有疏忽,所以執法絕對不能疏忽。-馬克·吐溫

2,付給律師的費用不應該根據他們在法庭上陳述的長短,而應該根據他們辯護的質量。-克萊門特

3.如果妳想說服別人,妳首先要盡力讓別人聽妳說的話。昆提連

4.言論自由是壹切權利之母。-卡多佐

5.良好的秩序是壹切的基礎。伯克

6.法律不能讓人人平等,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波洛克

7.陌生感幾乎總能提供線索。越是普通和不典型的犯罪,越是難以發現。柯南·道爾

8.讓我們保持公平,然後我們會得到更多的自由。約瑟夫·儒貝爾

9.如果世界上沒有壞人,就不會有好律師。狄更斯

10,自然界沒有獎懲,只有因果報應。-瓦切爾

11.正義勝於罵惡。-丁尼生

12,法律如果沒有恐懼的支撐,永遠無法生效。索福克勒斯

13,法律的生命從來不是邏輯,而是經驗。福爾摩斯

14,法律來自於人的自衛本能。——英格索爾的《摩西的壹些錯誤》

15,和平暴力有兩種,就是法律和禮儀。——歌德的座右銘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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