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擇1試用時,將支付10萬的準備金,風險為:50%x2億為1億。那麽案例2選擇仲裁時,會受到案例1的影響,即50% x 6000萬;
案例2選擇庭審時,由於審判獨立原則和援引初步判決的慣例,案例2的風險有:
當案例1勝訴時,70% x0+20% x50萬+10% x90萬= 19萬風險。
當案例1敗訴時,10% x0+50% x50百萬+40% x90百萬= 61百萬風險。
綜上所述,1號案選擇仲裁,要賠償1億元,而2號案選擇仲裁還是審判差別不大,可以自由決策。
案件1選擇受審,將耗費10萬準備金,敗訴風險1億元。案件2仲裁的選擇受案件1的審判結果影響最大。
當案件1選擇受審時,將花費10萬元的準備金,敗訴風險為1億元。案例二也選擇受審,需要600萬元的備用金。有兩種情況:案例1勝訴,將承擔19萬的損失,案例1敗訴。
雖然經過這些文字遊戲,妳會發現實際律師給出的風險選擇並沒有太大差別,企業總會有1.6億左右的風險支出,但經過壹番粉飾,妳會體會到律師的職業智慧,心甘情願地支付律師費。這是壹群相當聰明的律師。
但是壹個好的律師總是會通過各種法律手段影響訴訟程序,如何影響兩個案件的審判時間差,及時建議委托人隨機應變,得到對委托人最有利的結果。這就是律師的價值。希望對妳有所幫助,並向所有奮鬥中的律師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