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否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包庇罪。
就目前妳所說只是個掃地的阿姨。不應該拘留37天。
容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
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7天的話,應該是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會妳說的只是個掃地的這麽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