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視情況而定。非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和工作所需時間,協商收取6000-100000元。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萬元。
2.法律依據: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律師事務所實施風險代理費,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費合同,約定雙方應當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或者比例。
二、律師費常見的種類有哪些?
1.總代理:按照律師職業道德為委托人代理,維護委托人的權利。壹般為訴訟標的金額的2%至5%。如果目標高,也可以低於這個比例。
2.風險代理:按照中獎金額或者獲得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者按照減少支付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當然高於壹般代理,最高不得高於30%。
3.半風險代理:給定壹定的基本費用,剩下的會算風險代理,當然是介於壹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如果第壹總代理輸了官司,就要支付律師費。如果第二個全險代理人輸了官司,他就不用付律師費了。第三個半風險代理的話,他只交前期的基礎費,其他費用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