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震驚,也讓人擔憂。到了今天這個時代,很多地方還是有早婚的陋習。婚姻不是鬧著玩的。婚姻也應該完全自願。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結婚是正常的。很難說17歲的男生和14歲的女生是自願的。即使是自願的,也不夠年齡。我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未成年結婚是我們必須禁止的事情。
17歲少年與14歲少女舉行“婚禮”,應立即制止。今後決不允許這種事情再次發生。地方當局也應該積極倡導防止這種不良習慣的再次出現,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謹慎對待婚姻。有些人選擇壹生等待,而不是定居。有些人結婚很隨便。結婚不是湊合生活,起碼要有感情基礎。如果感情基礎不紮實,甚至沒有感情。然後住在壹起就像壹年。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婚姻幸福,願我們每個人都幸福。
幸福的婚姻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礎上的,但是青少年之間又能了解多少呢?他們能對婚姻的真諦了解多少?青少年的婚姻沒有生活基礎,註定是悲劇。結婚意味著獨立和養家糊口,而不僅僅是為了結婚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