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說法完全是錯的,妳這個驅趕行為完全合法。妳出示房屋產權證,作為屋主妳完全有權利將強占妳屋子的任何人驅逐出去,只有在妳損壞對方的財物、傷害對方身體時,警察才能以妨害治安管理為由幹涉妳。妳的對策:1向警察表明妳才是受害人,要求他們保障妳的利益,協助妳驅趕強占妳屋子的人,不然就追究警察瀆職的行政責任;2若警察幹涉妳維護自己的財產所有權的合法行為,妳就對這些警察來次行政訴訟。
妳只要敢硬起來,警察也就紙老虎。他們會出面協調居委會什麽的來進行調解。像老漢這樣的情形,民政部門應出面安排住處的。妳不必擔心,若老漢無處可住出了什麽事情,那是政府部門的失職,妳把相關權利、責任、利害、立場闡述清楚,有理有節的收回自己的房子,就什麽都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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