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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法學。
學制:四年
培養目標:培養能夠系統掌握綜合運用法學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開設的主要課程有: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刑法概論、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物權法、債權法、知識產權法、國際法、經濟法、中外法制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