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回答1:判決書中的判決只是說明兩人相對於被告而言,都是任意占有原告的財物。但就遺產分割而言,只要婚後所得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分壹半給另壹方。這個不會因為判決而改變,壹碼歸壹碼。婚後買的房產,不管是買的還是賣的,都是兩人的壹半。
現在,這位先生,這不是判決的問題,而是妳只能得到妳父親的遺產。如果涉及到他們夫妻的財產,那就不是遺囑能決定的事情了。
補充回答:
1.不能從判決書上判斷是妳父親的個人財產,因為婚後所得的財產是妳父親和妳繼母的同壹財產。
2.二審駁回的,壹審判決無效;
只要能證明手印是妳父親的,遺囑就有效。
現在的關鍵問題是:妳父親死了嗎?如果是這樣,妳有遺囑的話,這個判決的錢屬於妳父親的遺產,妳可以根據遺囑得到;
本案是民事糾紛,不存在夫妻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