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趙雷殺人過程。
趙雷殺死的第1人名叫金陽,是壹個11歲的男孩。殺死金陽後,趙雷沒有留在現場,而是騎著電動車直接去了壹個居民區。這個社區距離金陽事故現場只有幾百米,第二名受害者是5歲的薛。後來認識了三歲的趙壹曼。當時趙壹曼正在小區玩,突然遭到襲擊,根本無力反抗。他爸爸看到後,想過去救女兒,但趙雷太瘋狂了,不肯放女孩走。最後趙壹曼被刺20多刀,送到醫院後失去了生命體征。
2.關於這件事有哪些疑問?
他爸爸知道兒子有精神病,為什麽還讓他壹個人去旅遊?如果他真的精神有問題,妳為什麽選擇孩子去攻擊別人?成年人會比較顯眼,這是有道理的。殺人後想在眾目睽睽之下自殺,壹個真正的精神病人不應該繼續生病嗎?種種行為讓人懷疑他是在報復社會。
3.我對這件事怎麽看?
這是壹起很惡劣很痛苦的事件,但絕對不是個例。之前也發生過很多類似的事件,都是以精神疾病為借口試圖逃避責任。好像精神病成了擋箭牌,壹個犯人都想分壹杯羹。在中國,精神病人犯罪確實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但通常很難認定。無論是受害者家屬還是其他人,其實都希望這些主動犯罪的精神病人能夠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