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這個人為什麽要殺人?
要想搞清楚這個人的殺人動機,首先要搞清楚他殺人的全過程。
2022年2月的壹個晚上,該男子拿著壹把很長的刀,在安陽市的壹條街上四處尋找作案目標。
後來,他發現三個小男孩在街上玩耍。那人覺得三個小男孩很弱小,就用刀砍了他們。
因為這三個孩子沒有心理準備,所以都被這個人砍傷了。但是有壹個小男孩受了輕傷,所以後來沒有死。
警察逮捕該男子後,對其進行了訊問,但在訊問的過程中,警察發現該男子所說的話壹點也不符合邏輯,所做的動作也很奇怪。
於是警察叫來精神病院的醫生指認。結果醫生用儀器對他進行了檢測,發現該男子是精神分裂癥患者。
第二,為什麽警方不起訴他?
警察在了解了這個人的精神狀態後,沒有起訴他。警察之所以這麽做,主要是因為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犯罪,是不能追究法律責任的。
雖然是法律規定的,但是事發當天男子的監護人並沒有把他鎖在屋裏,所以他的監護人有責任,需要賠償精神損害賠償,受害人家屬。
如果受害人家屬不認可賠償金額,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這件事有什麽進展?
了解到該男子的精神狀態後,民警將其送往安陽某精神病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