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桂林報廢車輛如何處理?
1,業主單位或個人申請報廢;
2、單位或個人憑報廢車輛車輛登記卡(或復印件),交付本人身份證到市金屬回收總公司辦理《報廢汽車回收證》;
3、車主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行駛證、號牌到市車輛管理所辦理戶籍註銷。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交通局、運管處辦理養路費、作業費固定資產註銷手續。
二、汽車報廢標準
1,輕型和微型貨車(含越野車)及采礦作業專用車輛累計行駛30萬公裏,重型和中型貨車(含越野車)累計行駛40萬公裏,特大型、中型和輕型客車(含越野車)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公裏,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裏;
2、使用8年的各類出租車;輕型、微型貨車(含越野貨車)和帶掛車的貨車、采礦作業專用車使用滿8年的,允許延期報廢不超過4年,延期期間每年檢驗2次;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報廢車輛車主需要向當地車管所提交申請的結論。申請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信息和車輛的部分證件,提交申請後壹個月即可完成。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打電話給在線律師解答。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