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執行靈活的看守所壹般選在白天。壹般來說,多在早上或下午18: 00之前。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