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涉及產權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30000元/件,可合理上調。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金額按比例累計收費: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8%-10%,5000元以下部分收取5000元。
法律客觀性: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