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有可能立即判處死刑。犯罪嫌疑人作案後,主觀上完全沒有悔改的跡象。他不僅沒有投案自首,而且前期說走就走的不實言論幹擾了警方的判斷。同時,他處理屍體的方式十分殘忍,性質極其惡劣。不用說,這件事對賴女士、他的孩子、整個社區乃至整個中國都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不出意外,死刑應該立即執行。8月6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徐國利批準逮捕。
2020年7月5日淩晨,犯罪嫌疑人徐國利在其位於杭州市江幹區三寶北苑的家中,趁妻子熟睡之際將其殺害。將她的屍體肢解後,被分散遺棄,部分屍體組織通過廁所沖進化糞池。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徐國利申請批準逮捕。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在依法提前介入的基礎上,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徐國立犯罪手段殘忍、惡劣,涉嫌故意殺人罪。8月6日,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如果判他死緩,最終轉為有期徒刑,人民群眾中沒有人會贊成,給大家造成了很大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