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應當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或者法院書面提交案件。辦理取保候審的程序:1。決定機關作出收取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決定後,應當及時將《取保候審決定書》送達被取保候審人和為其提供保證金的單位或者個人,責令其將保證金壹次性交付執行機關指定的銀行。2.決定機關核實保證金已交至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證明後,應當將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執行通知書、銀行出具的收款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送交執行機關執行。3.執行取保候審時,執行機關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及其違反,或者在取保候審期間再次犯罪應當承擔的後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取保候審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八條,決定機關作出收取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決定後,應當及時將取保候審決定書送達被取保候審人和為其提供保證金的單位或者個人,並責令其將保證金壹次性交付執行機關指定的銀行。決定機關在核實保證金已交至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證明後,將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執行通知書、銀行出具的收款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交由執行機關執行。第九條執行取保候審時,執行機關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及其違反,或者在取保候審期間再次犯罪應當承擔的後果。
上一篇:現在公務員考試中要求的法學專業,法律碩士是屬於法學類的嗎?下一篇:北京比較厲害的刑事案件律師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