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要求傷情鑒定,讓辦案單位帶妳去找法醫鑒定。好像開了介紹信,可以自己去。起訴沒有意義。我建議妳先去公安機關調解,因為妳因為這次打架還手了。如果妳想讓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對方至少會被依法治安拘留,那麽妳那邊出招的人也會被拘留(法律是公正的),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後結案(治安拘留)。不管賠償問題,妳都得自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按照國家標準,法院會判對方賠償妳。所以公安機關處理妳這種事不劃算。調解是上策,因為調解,雙方自行協商,只要對方願意出錢避免麻煩,就可以多收醫藥費等損失。個人認為,醫藥費和誤工費加倍比較合理。比如醫藥費500元,誤工費500元,加起來就是1000元,妳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妳2000元(。但壹開始可以多報壹些,留有討價還價的余地。如果覺得問題不大,就少去醫院,錢都讓醫院賺。無論妳付多少醫療費,對妳都沒有好處。萬壹對方窮到連妳的醫藥費都付不起,那是妳自己倒黴。不僅最後會壹起被拘留,還要自己承擔醫藥費。就算對方輸了,也不是醫藥費太多,對方賠償妳的金額壹定太多。主要看對方的態度和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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