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及其相關犯罪呈上升趨勢,嚴重侵蝕網絡環境。據統計,2021年,檢察機關以電信網絡詐騙起訴近4萬人,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起訴12.9萬人。可以說,電信網絡詐騙已經嚴重影響了人們的安全感。
電信網絡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特別巨大的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11]7號)第壹條規定,我們可以知道,利用電信網絡技術實施詐騙,騙取公私財物價值在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
也就是說,電信網絡詐騙中,詐騙財物數額在3000元以上的,詐騙財物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詐騙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