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我院被河南省司法廳命名為“河南省律師行業精神文明窗口示範單位”。自2000年以來,平頂山著名律師團隊連續多年被河南省司法廳命名為“河南省文明律師事務所”和“河南省優秀律師事務所”。2005年被平頂山市政法委、平頂山市司法局、平頂山市律師協會聯合命名為“平頂山市優秀律師事務所”,2006年被平頂山市律師協會命名為“平頂山市合夥律師事務所標準化建設年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