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署《投資移民委托書》並支付預付款;
2.提交個人資料(出生公證、無犯罪記錄公證、大專以上學歷公證、結婚公證等。,並且需要認證);
3.收到申請人上述個人資料7天後,申請在荷蘭註冊有限公司;
4.有限公司成立後,荷蘭勞工律師和移民律師向荷蘭勞工和移民部申請勞工許可和居留許可;
5.註冊公司的文件,申請勞工和居留許可的材料,都是勞工律師和移民律師專門做的;
6.註冊公司需要2個月左右,辦理勞動許可需要2-3個月,辦理居留許可需要3-4個月,所以整個辦理投資移民的過程大約需要5-9個月;
7.投資移民已經辦完的標誌是:駐華使領館,荷蘭通知申請人拿到MVV簽證,然後申請人持此MVV簽證進入荷蘭後去移民局拿居留許可;
8.獲得居留許可後,無需任何簽證即可自由出入歐盟27國和瑞士,自由出入中國。另外,從獲得居留許可後的前三年開始,需要每年來荷蘭兩個月更換居留許可,從第四年開始自然成為永久居民,從第五年開始申請荷蘭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