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通匯證券是非法集資。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準,擅自發行證券的。
根據我國《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可以專營證券業務,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查詢後,未發現黑石集團或黑石通匯證券的工商登記和行業協會註冊信息。《證券法》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準;未經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籌資特點:
壹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未經批準機關批準的集資;具有審批權的跨省非法集資部門越權審批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主體資格
2.承諾在壹定期限內向投資人還本付息。除了貨幣形式,還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還本付息。
第三,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集資。這裏的“不特定對象”指的是大眾,而不是特定的少數人。
第四,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的本質。犯罪分子為了掩蓋其非法目的,往往會與投資者(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