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審判決中代理審判員的宮靜,現任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
3、壹審判決中代理審判員胡爾查,現任呼和浩特市中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升任執行監督庭庭長。
4、審判長楊小樹(在此案中並未參與審判,卻在審判書中簽字),已從內蒙古高院刑事審判第壹庭庭長,升任副廳級審判員。
5、壹審開庭時,呼格吉勒的辯護律師張娣做的是有罪辯護。(1500元律師費)
6、另壹個律師丁守君壹句話都沒說。(500元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