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辦公室負責依法主動向社會公開《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工作機構和主要職能;
2.領導和分工;
3.規範性文件和政策的解釋;
4.依法需要公開的其他文件;
5 .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發展規劃、計劃總結;
6 .部門預算、決算報告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
7.人事任免;
8 .其他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
開放式目錄排列系統:
湖州市教育局信息公開目錄參照湖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照分類導航區、檢索區、目錄展示區進行編排設計。搜索區提供了關鍵字、日期、出版機構、公共類別、索引代碼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的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披露方式等項目內容。索引號是公眾獲取原始政府信息的編號;名稱是原政府信息的主要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文號。
開口道:
以上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通過湖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湖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湖州政務服務網、湖州教育微信微博向社會公開。
1.湖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開設“政務公開”等欄目,公眾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搜索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3.湖州政務服務網:(/)開設“陽光政務”等欄目,公眾可在此查詢行政權力清單、部門責任清單等重點公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