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二代證,不辦理的話必須同時在戶籍地辦理)
2.二代身份證照片兩張
3.如果是集體戶口,需要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
4.房產證或(抵押合同及抵押銀行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5、原始賬簿
戶口遷移程序如下:
第壹步:向當地派出所申請。
第二步:當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遷出。
第四步: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妳的理由)到妳遷入地的市公安局戶政部門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部門發放遷移證。
第七步:持遷出證回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遷出證。
第八步;帶著遷移證和身份證去當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