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外情不承擔刑事責任,屬於道德調整的範疇,但違反了相關法律的立法精神,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規定。如果夫妻離婚,無辜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向對方提出精神賠償;具體補償如下:
(1)離婚賠償金是指因夫妻壹方的過錯導致婚姻家庭關系破裂時,無過錯壹方遭受的損失,由無過錯壹方承擔民事責任;
(2)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都屬於法定離婚賠償中的婚外情。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主張離婚賠償。也就是說,只有重婚且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人才能申請離婚賠償,偶爾出軌如壹夜情、通奸、嫖娼的人不能申請離婚賠償。
(3)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包括對方重婚的證據收集費用、起訴費用、律師費等直接物質損害。因為我國沒有明確的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所以因為婚外情離婚所受到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
2、只有婚外男女以夫妻名義同居,才構成重婚。受害方可持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涉及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