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拘留和罰款)和民事賠償責任。治安處罰由當地公安局辦理。
對於民事賠償,受害人可以要求海南公安調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可以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戶籍所在地吉林省縣級法院)起訴,也可以向案件發生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離開家鄉超過壹年,他可以向其常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