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內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別是重要刑事案件偵查線索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可以對該手機號采取技偵措施。這種方法可以追蹤手機位置(關機沒用,還可以追蹤),監聽通話,攔截微信。
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八條公安機關立案後,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準程序,可以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采取技術偵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