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橋用戶360053咨詢:我父親成立合作合資公司的時候,股東只有兩個人。後來因為父親身患絕癥,我之前也沒有接觸過公司,他想把壹些股份給壹個曾經參與過公司管理的朋友(擔任公司副總裁),希望他能幫助我。當時雙方達成協議,但對方股東不同意(壹直沒簽),工商部門也沒換。2.如果現在另壹個股東承認了他的股份,我可以否認嗎(比如把我的股份送人後,我的股份不到1/3)?另外,工商登記的法人名稱是副總的名字(但他當時沒有任何股份)。上海孫律師解答:如果妳父親的公司是《公司法》調整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妳父親的贈與未經其他股東同意無效,但其他股東同意的,贈與有效,但要辦理變更手續。360053咨詢::我父親現在已經去世了,協議書是幾個月前寫的。有時間限制嗎?上海溫春光律師回答:1。妳是繼承人,只有繼承權。協議經股東同意有效,追認後也有效;2.沒有廣州辛巴律師哥哥回答: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向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人轉讓股份,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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