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轄區覆蓋滄州、廊坊、保定、衡水、石家莊、邢臺等6市28縣(市),承擔華北油田勘探開發建設、原油集輸生產、石油煉制加工、23個獨立礦區的公安任務,常住人口25萬人。
具有廣泛社會管理職能和行業特點的冀中公安分局,直屬公安局。在中國石油體制改革中具有公安機關中最全面的職能和權限,為華北油田的穩定、健康、和諧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公安局通常分為: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了縣級公安局,前幾個可以按照市的區劃分分局。具體公安局壹般由當地政府領導,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它指導包括各級公安局在內的全國公安工作。受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雙重領導。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規定
第壹條為了規範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程序,加強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保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治經濟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