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過程中故意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嫌疑人,可以被控謀殺,而在被害人無力反抗的情況下實施的謀殺,如性侵、綁架、非法拘禁或殺害執法人員,可以被控壹級謀殺。
有刑事律師指出,如果嫌疑人造成他人死亡,警方首先要認定是謀殺。如果命案是由傷害、暗殺、槍擊等違法行為引起的。,可以起訴過失殺人。如果在犯罪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故意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故意對被害人造成身體傷害,並且明知這種傷害可能導致死亡,仍然不顧後果對被害人實施攻擊,可以升級為殺人罪。謀殺罪名壹旦確定,對於量刑的差異,需要明確界定是壹級謀殺還是二級謀殺。加拿大刑法規定,所有謀殺罪名都要判無期徒刑,量刑的區別在於不得假釋的時間長短。所有謀殺案首次設定為二級謀殺,不得假釋的期限從10到25年不等。至於多少年不得假釋,每個案子都不壹樣,由審判長在終審時宣布。
如果存在法院認可的加重情節,罪名可能升級為壹級謀殺。對於壹級謀殺罪名,刑法要求至少25年內不得假釋。加重壹級謀殺罪的因素包括:謀殺是有預謀的、故意的;為錢殺人;受害者是警察或獄警;謀殺是在受害者無力反抗的情況下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