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案卷的問題,建議還是在二審中聘請壹位律師辯護人,因為我國的律師法規定,刑事訴訟中的律師是有權利在審判階段去調取案件的案卷和證據材料的。這個權利是法律賦予律師的,所以律師去查閱案卷材料的時候,是不必經過司法機關的批準的。並且律師可以查閱的是全部的關於刑事案件的證據材料二不是部分,但是如果是非律師的辯護人去查閱,就必須經過批準,可以查閱的也只是部分的案卷材料。所以,基於此,如果案子的公正性和事實的掌握有很密切的聯系,還是建議去聘請壹位律師作為二審的辯護人,可以獲得更多的材料和有利的證據。
查閱的地方,可以是法院,我認為,如果是妳想查閱更多的案卷筆錄和調查證據還是可以去檢察院試試看。。
希望世上公平正義長存!祝妳壹切順利!!!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