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它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以保證其隨叫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處理。關於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壹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根據妳說的情況,在做出判決之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不得假釋。
律師可以接受親屬的委托。律師作為妳親屬的辯護律師,可以代為申請取保候審,復印相關案卷,提交相關法律意見,提交辯護陳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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