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監督調查部門的調查活動。
3.確定並起訴案件審查中發現的罪行和疏漏。
4、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早期介入和調查,指導取證。
5、對刑事公訴案件,決定采用簡易審判或普通程序,簡易審判和普通程序。
6、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監督法庭審判活動的合法性。
7.監督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抗訴或者建議抗訴。
8、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搞好“青少年維權崗”的創建。
9.制定我院公訴的相關法規、規章、細則和辦法。
10、檢察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檢察院部門設置
基層人民檢察院下設辦公室、政治工作部(設區市以上政治部)、偵查監督部、公訴部、民事行政檢察部、反貪汙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申訴控告部、行政裝備部。
公訴科
機構職能:
負責本院管轄的刑事案件(包括本院直接查辦的貪汙瀆職案件)的審查起訴和當庭公訴;監督偵查活動,提前介入我院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依法監督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負責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制定公訴和檢察業務計劃。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訴部
參考資料:
天長市人民檢察院-機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