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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批準逮捕後,律師該怎麽辦?

法律分析:律師要做到:(1)提供法律服務,代理申訴和控告。(二)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三)會見犯罪嫌疑人。(4)羈押期限屆滿,不批準逮捕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請求解除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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