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檢察院批準逮捕後,律師該怎麽辦?

檢察院批準逮捕後,律師該怎麽辦?

法律主觀性:

(1)提供法律服務,代理投訴、控告;(二)代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三)會見犯罪嫌疑人律師並接受委托後,聯系偵查機關,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提出及時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具體要求。自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有權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書、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函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4)羈押期限屆滿,不批準逮捕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請求解除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五)逮捕期限屆滿,被移送檢察機關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可以請求解除強制措施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被逮捕人應當立即送往看守所羈押。除非無法通知,否則應當在逮捕後24小時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 上一篇:濟南刑事案件壹般律師費多少
  • 下一篇:江西南昌最好的律師——擅長民事與刑事案件的辯護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