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的母親江秋蓮曾想追究劉鑫的刑事責任。但江歌母親報警後,由於劉鑫的行為不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公安機關無法立案。之後,江歌母親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因不符合規定,法院不予受理。
雖然不能用刑事手段追究劉鑫的責任,但從民事角度來說,劉鑫的行為嚴重違背人性,對江歌的死有不可推卸的過錯。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江歌媽媽最終選擇起訴劉鑫,案由是生命權之爭。
2021 1 1,江秋蓮以民事案件起訴劉鑫,法院判決劉鑫賠償江秋蓮經濟損失49萬余,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這近70萬的賠償雖然救不了壹條命,但確實是現有法律體系下法院做出的罕見的高額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