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江歌案的時間:
1.江歌和劉鑫是好朋友。劉鑫和男朋友分手後搬到了江歌家。
2.陳世峰是劉鑫的前男友。分手後,她多次糾纏劉鑫,要和她復合,但劉鑫拒絕了。
事發當天下午,劉鑫因害怕男友糾纏,給江歌打電話,讓她和自己壹起回家。
4.江歌同意了。當他們壹起到達公寓時,劉鑫首先走進房間。
5.這時,躲在暗處的陳世峰持刀刺向被關在門外的江歌。有的傷口深達10cm,最終他還是死了。
二、案件流程。
1,陳世峰被捕了。
2.江歌母親為女兒討回公道。
江歌案的三個關鍵人物:
1,江歌;
2.劉鑫;
3.她的前男友陳世峰。
法律依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8條規定
由入境地或者離境前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害人是中國公民的,也可以由被害人出境前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