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施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扒竊的,屬於盜竊罪;
2.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3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30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特別巨大;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下,對社會危害不大,具有特定情節之壹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
法律依據
刑法第264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