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是指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如醉酒駕車、毆打他人,未造成輕傷以上)而被拘留的行為。由公安機關決定並實施。
刑事拘留是指以刑事訴訟為目的,對有犯罪嫌疑的行為人實施的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並實施。檢察機關只有在特定情況下對自己查辦的案件的羈押決定權,由公安機關執行。
司法拘留是指對違反法庭紀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行為人的拘留。由人民法院決定和執行。
街道辦事處拘留公民是違法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其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