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是指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比如醉酒駕車、毆打他人未造成輕傷以上傷害等)的行為,受到的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並執行。
刑事拘留是指行為人有犯罪嫌疑的,涉嫌犯罪,為進行刑事訴訟所進行的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並執行。檢察機關只有對自行偵查的案件在特定情況下的拘留決定權,由公安機關執行。
司法拘留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庭紀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被實施的拘留。由人民法院決定並執行。
街道辦事處拘禁公民是違法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訴其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