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件事,原來是因為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生態化工園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據了解,該公司長期非法存放硝化廢物,因熱量不斷積聚,導致硝化廢物自燃爆炸。大爆炸對社會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也給在場的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 * *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直接造成經濟損失超過654.38+0.98億。
?據了解,天嘉宜公司的負責人是其控股公司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派來的人..重大決策由倪家巷公司做出,但天嘉宜為了公司利益,在實力不足的情況下,執意上馬間苯二胺項目的生產和硝化工段,明知硝化後的廢棄物有毒、易燃、易爆,仍存放在安全性較低的地方。最終導致了這種嚴重的社會影響。
根據江蘇省法院的終審判決,被告人及其相關單位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汙染環境,還被控受賄罪。最終決定判處原天嘉宜工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張欽嶽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罰金1.55萬元。倪家巷集團因非法儲存危險品被罰2000萬元。該集團前任和現任董事長、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吳和倪分別被判處12年和13年徒刑。原天嘉宜副總經理楊鋼、安全總監兼總工程師耿宏等4人被判處9年至6年不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