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壹下事情的始末。
2016,王開早餐店,賣饅頭、油條等食品。在制作的過程中,他發現加入壹定量的明礬會使食物更加美味,於是他忘記了國家的要求,開始在制作的過程中加入明礬。在推銷的過程中,他還告訴顧客這是他的傳統老方法,吸引了很多新老客戶。
2065438+2009年7月,市場監督管理局照常對全市餐飲企業進行抽檢。檢查中發現王家賣的東西很多都超標。從國家規定來看,這些東西超標了,會導致記憶力下降,甚至有骨質疏松的風險。故對王提起訴訟。
二是被查後態度好,緩刑滿意。
王被起訴後,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王的態度壹直很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用相關數據向他確認時他也承認了,不存在不配合或否認的情況。所以法官在判王的時候,雖然違反了食品安全標準,但是因為他態度好,沒有造成什麽不好的結果,所以可以從寬處理。
最終的結果是,王被判處6個月的有期徒刑,但緩刑1年。雖然要罰款3000元,但就他的所作所為來看,這個處理結果很輕,所以王以後要小心,知道不能耍花招。
這件事其實也是在警告大家,做生意壹定要實實在在,不要弄那些歪點子,不然真的會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