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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律師費用收取標準

法律分析:(壹)計件收費

第壹,代理刑事案件:

1、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1500-10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3、壹審階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第二,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1、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7%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

(三) 計時收費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及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的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壹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壹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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