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訴後律師費,如果約定了撤訴可退費的情況,則可以退。當事人與律師代理人之間是基於委托協議形成的法律服務合同。大部分情形,壹般是不會退律師費的;除非是律師工作原因造成訴訟不能的,律師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 律師服務收費 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委托人因律師過錯而提出終止委托關系的,律師事務所應當退還預收的全部律師服務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關系的,律師事務所已經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