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費用憑證是指治療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需的費用。
2.損失時間、護理費用和營養費用的證據。公安機關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對“三項費用”未作鑒定的,應當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請求人民法院對“三項費用”進行鑒定,並根據鑒定報告要求對方賠償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
3.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證明,包括其親屬參與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明、住宿費折扣、誤工費。
4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應提交《傷殘鑒定報告》;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未作傷殘鑒定的,應當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向人民法院提交傷殘鑒定的書面申請。根據傷殘評定等級,要求對方賠償傷殘人生活補助費。
5.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需要準備具有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提交醫院的證明,殘疾器具費按照通用器具計算。
擴展數據
受害方需要提供的常見證據包括:
1,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專業機構出具的殘疾證明。
3.受害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發票。
4.醫院出具的需要陪護和休息的證明。
5.受害方的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
參考:百度百科-交通事故